原标题: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深层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在新时代,我们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为人民提供精神指引。
纵观人类文化发展的历史,可以清楚地看到,任何一个民族现有的文化都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延续和丰厚积淀。正是这一人类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决定了我们不能割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而应以自身所拥有的民族文化遗产为基础,传承其中的优秀成分,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发扬光大。作为世界上历史最悠久、文明最发达的国家之一,中国在长达5000多年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创造了灿烂辉煌的民族文化。面对前人留下的丰厚浩瀚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我们要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新特点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不适应时代发展需要,但经过改造仍然能够为现代化建设服务的部分,既不是全盘继承,也不是全部抛弃,而是推陈出新,进行创造性转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现代文化,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它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反映了时代发展的主流和方向,体现了时代的特征和精神。因此,它不是传统文化的简单重复和模仿,而是结合当前、面向未来的创新、创造和再生。对此,毛泽东同志精辟地概括为四个字:“推陈出新”。所谓推陈,即立足于当代,扬弃那些不适合今天需要的东西;所谓出新,即对这一层次的传统文化进行清理和提炼,并积极创造新的内容和形式,赋予其新的生命力。只有在既继承又发展、既扬弃又创新的辩证统一运动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才能前进,才会有巨大生命力。因此,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最有效的继承和保护就是与时俱进地不断发展,不断创新。即对那些至今仍有借鉴价值的内涵和陈旧的表现形式加以改造,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激活其生命力,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如今,有没有创新能力,能不能创新,是全球范围内各国文化竞争的决定性因素。越是能够不断自主发展、自我超越、主动创新的民族和文化,越是能够面对全球文化的竞争。为应对21世纪的世界文化竞争,我们要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发展创新的观念,高扬创新的旗帜,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适应时代发展需要、能够为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精华部分,必须积极加以继承,进行创新性发展,使之不断发扬光大。民族精神是民族文化最本质、最集中的体现,是民族文化的灵魂。中华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自己特有的民族气节、民族品格和民族精神。如自强不息、不屈不挠的进取精神;“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奉献精神;“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爱国主义精神;“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历史责任感;“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浩然正气;“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刚正气概,等等。这些优秀文化世代相传,形成了一种民族的风骨与气度,铸就了民族的灵魂。一个民族,没有振奋的民族精神、高尚的民族品格和坚定的民族志向,就不可能凝聚力量、成就伟业,更不可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当今社会,文化已经成为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文化软实力集中表现为全民族基于共同的文化背景和文化认同而产生的巨大凝聚力。在实现中国梦、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征途中,更需要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来支撑。实现中国梦,必须走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因此,继承与弘扬这种民族精神,在当前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我们应不断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我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时期所形成的优良传统中汲取力量,对传统文化中适应时代发展需要、能够为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精华部分积极加以继承,并不断进行创新性发展,将现代内涵融入民族精神之中,重塑当代中国精神,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凝聚和激励中华民族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而团结奋斗。
(作者系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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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希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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