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革命文物焕生机不妨多拓途径
为切实加强新时代革命文物工作,充分发挥革命文物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的重要作用,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革命文物是历史的印迹,也是激励后人不断前行的强大动能。诚如《意见》指出,革命文物凝结着中国共产党的光荣历史,展现了近代以来中国人民英勇奋斗的壮丽篇章,是革命文化的物质载体,是激发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的深厚滋养,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力量源泉。
革命文物承载着催人奋进的红色传统和红色基因,对其加大保护力度,是当代人的职责和使命。革命文物保护,不仅国家重视,其在地方也不乏亮点。以福建省为例,2016年率先在全国制定并实施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工程,并将其纳入精神文明创建考核评价体系,纳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
革命文物唯有利用好,才能焕发生命力。以红色景点为例,不仅让革命文物活起来,而且依托革命文物与旅游业融合发展,也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安徽省为例,2015年出台《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很多文物点成为红色旅游目的地。而这样的成功范本在全国各地还有很多,无疑取得了多赢之举。
进入新时代,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面临着新形势与新挑战。此次《意见》也提出了重点任务和工程。比如,夯实革命文物基础工作、加大革命文物保护力度、拓展革命文物利用途径,百年党史文物保护展示工程、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程……可以说,这些不仅是事关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大事,更是弘扬先烈精神、凝聚人民力量的必经之途。
同样,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力量。不必讳言,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不仅需要我国各级政府、文物部门以及专业人员承担起使命责任,人民群众参与的力量更不能缺失。所以,不断拓展革命文物利用途径,是为了更好地让人民群众认识革命文物,享受革命文物带来的精神激励,更为重要的是,调动起民众参与保护的积极性。
在中国革命和建设进程中,革命文物是中国道路形成、民族复兴的见证,不仅是民族精神的实物反映,更是中华文化的宝贵资源的一部分。如何更好地保护、传承和弘扬红色文化?如何科学地保护、管理和利用革命文物?《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指明了方向,也让革命文物在新时代焕发新生机充满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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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邵希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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