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具有教化和娱乐两种功能,它的主线是唱响主旋律,释放正能量,传播好声音。然而,现实工作生活中,一些商家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一味迎合受众猎奇心理,盲目追求娱乐至上。有的颠覆历史事实做电视,有的恶搞名人偶像做广告,有的篡改经典做节目,这不利于引导人民群众对正确价值观的追求,一定程度上也不利于发挥文化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阻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健康发展。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体现着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生命力、非凡的创造力和强大的凝聚力,无论是“天人合一”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还是“和而不同”对待不同文明的包容态度,又或是文化经典、历史人物的品格等等都深深地影响着中华儿女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笔者认为,文化是绝不能被侵蚀的精神家园,经典是绝不能被肆意篡改的丰碑,英雄是绝不能被调侃的精神脊梁。
我们的文化之根、文化之魂是应该严肃对待、守护传承的,不能用低俗的内容、过度娱乐的方式来哗众取宠。相关部门要在源头上加强对电视、戏剧、网络、电影等主要载体的管理,强化监督审核把关,加大惩处问责力度。更重要的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忠实守护者、捍卫者、传承者,坚守文化自信、加强文化自觉、强化文化担当、坚持文化传承,让文化之根深深植根于中华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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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园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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