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让“诗意的栖居”不是梦想使“远方的惊喜”不会落空
作为培育文化自信和文化认同的重要物质基础,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保护和利用工作一直备受瞩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名城名镇保护工作迈出重要步伐。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传承和遗产保护,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的理念和实践都有重大发展,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完善,全社会保护意识显著增强,保护综合效益日益显现,一大批古城、古镇、古村落得到真实完整保护,为世界遗产贡献了更多中国文化资源。
与此同时,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存在重物质遗产、轻非物质遗产,重经济价值、轻精神价值等倾向,大拆大建、拆真建假、拆旧建新、拆小建大、过度开发等问题仍比较普遍。
在5月25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政协第三次双周协商座谈会上,15位委员、学者围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建言献策。
要理顺体制机制,整合优化相关力量和资源,统筹协调保护工作;要坚持规划先行,一张蓝图干到底;要坚持分类指导,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历史遗存活化利用的多元路径;要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等方面支持力度,提高政策精准性、有效性……一些委员建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久久为功。
不应过度追求规模与速度
“如果地震,如何防止佛像、古建被损?”
“倒了再建。”
这是全国政协委员宋纪蓉在调研一座寺庙时,与对方展开的一问一答。
“这样的回复让我很心痛。何必倒了再建?目前已有良好隔震效果的减隔震防护装置。只要运用好这些科学技术,完全可以未雨绸缪,使先人留下的宝贵遗产屹立不倒!”宋纪蓉说。
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保护和利用上,全国政协委员冯骥才的态度同样鲜明:“不要重建!假古董没有价值。如果重建,一定是精神上的,而非景观上的。请尊重城市的历史和文化的尊严。”
在全国政协常委刘恒看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和利用上的认识偏差,源于对速度和规模的过度追求。
刘恒曾经在一个城市某个历史建筑里看到了大量现代因素,管风琴式的吊灯从顶贯到一楼,这让他感觉,这种标新立异和建筑的历史风貌并不搭边。
刘恒认为,过度追求完美就是“理想和现实的失衡”,过度追求规模则是利益的失衡。
“那些历史的遗存物是无言的,但事关我们子子孙孙的利益。”刘恒的观点是:我们不能为了追求短期利益,损害子孙的利益。
会上,刘恒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比喻成“在一个崎岖的道路上行车”,如果在弯道高速行驶,翻车将是大概率事件,因此他说,不要过度追求速度。
“如果‘高速’地实施保护,有可能使我们失去纠错的机会,造成的质量后患会产生极大麻烦。”刘恒提醒道。
“我们观察古城镇保护的状态,有的为了政绩完美而拆真建假,有的为了学术完美而标新立异。绕开单纯‘修旧’,加入主观设计风格,形成与保护风貌完全不搭界的所谓‘保护’。”刘恒指出。
宋纪蓉作为故宫博物院副院长,在她的倡导下,故宫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家“文物医院”。她认为,当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亟须科学的思维和方法。
“数字化记录—考古研究—各类文物材质的研究—制定保护修复方案—专家论证—方案实施—保护修复全过程监理—保护修复验收—落实预防性保护措施,全过程和各环节实行科学标准。对木质、夯土、石质、砖混结构,采取不同保护修复标准,达到原真性保护。”宋纪蓉介绍。
宋纪蓉建议,成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标准制定委员会,制定配套科学修复、科学保护的方法。
科学的保护方式,需要高超的技艺人才来实施。
全国政协委员周岚认为,传统营造技艺的传承人和专业工匠是原汁原味保护名城名镇的重要支撑,因此,技艺人才稀缺问题必须得到重视。
“传统建筑营造是技、艺与体力劳动的融合,学徒时间长,收入不匹配,已后继乏人。建议将传统建筑营造技艺传承人和工匠的培育、认定纳入个人职业资格管理。”周岚说。
既要保护好也要利用好
对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既要保护好,也要利用好。如何合理利用,成为委员们在座谈会上热议的内容。
一些委员认为,要想做到合理利用,首先要判断是否适宜活化利用:对于已经失去功能的古迹,不适宜活化利用;仍然发挥着日常生活功能的古迹,原则上可以活化利用。
“有些古建、院落被端着、锁着;有些传承,过度演艺化、展示化,历史文化被抱着、养着;还有些过度开发……许多名镇为古人、别人、游人活着。”全国政协委员张复明无奈地说。
张复明认为,对于可以利用的,要以“功能复兴”为主导,“例如,乌镇戏剧节、全球互联网大会使得乌镇融入了当代经济体系之中,城镇活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张复明建议,国家有关部门通过战略规划、政策引导、选址布局、投资补助、购买服务、授权举办活动等方式,大力支持名镇开展会议、会展、论坛、文化展演活动,设立教育培训、文化交流机构和非遗传习基地等,壮大名镇新职能和新业态。
“我觉得乌镇的状态就很有意思,它是再造的古镇,但又不是历史遗存物的简单修复,感觉非常好。”刘恒对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保护持乐观态度。
乌镇这种“依靠活化支撑保护”的做法,并非个例。
全国政协委员张颐武举例,位于北京西城区的万松老人塔建于元代,是北京城区现存唯一一座密檐式砖塔,西城区文委选择正阳书局为委托运营方,打造公益性质的“北京砖读空间”。在不破坏本来建筑格局和内部状况的前提下,进行活化利用,取得很好效果。
全国政协委员吴洪亮认为,如意大利威尼斯双年展、中国乌镇戏剧节等范例,都因一个项目带动了整个城市、城镇,从而成为全球关注的品牌,其背后的成功之处在于引导可持续的、新的增长点,实现了“创造性转化与创造性提高”。
“其内核是因地制宜生发出独一无二的创意、管理运营模式与国际化的高视点。这样才能找到历史与当下与未来的结合点,让‘诗意的栖居’不是梦想,使‘远方的惊喜’不会落空。”吴洪亮说。
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利用中,还有一种问题需要警惕。
全国政协委员贺云翱在调研中发现,“原居民完全迁出型”模式在全国仍属突出问题,失去原居民的名城名镇成为物质性的“躯壳”,优秀传统文化根脉和宝贵的“乡愁”价值也难以保护和传承。
“切忌重物质遗产、轻非物质遗产;重经济价值、轻精神价值;重投资者现实利益、轻民众公共及长远利益。”贺云翱说。
让贺云翱感到欣慰的是,好的改变同样存在。贺云翱在调研中也看到,苏州平江历史街区、木渎古镇、陆巷古村等采取“原居民完全保留型”和“原居民部分迁出型”模式,当地居民参与度高,获得感强,游客众多,实现了保护利用双赢。
全国政协委员安庭也带来了一个成功案例。“在距离咱们会场不到一站地的北京白塔寺社区,正在开展‘白塔寺再生计划’,社区定期把已经搬走的老邻居、老居民都请回来,开会沟通,寻找他们小时候的胡同印象和生活细节,帮助恢复社区的生活原貌,重建社区的人文记忆。”安庭用这个实例回应了贺云翱的观点。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提到重点任务时,特别提到“深入阐发文化精髓”。
委员们认为,对于名城名镇最大的利用,是对遗产的深度解读,讲可以引起人们共鸣的故事,使容易被忘却的历史成为永久的记忆。“丝绸之路”和“茶马古道”都因故事的力量“再生”,历史遗迹和历史城镇的利用同样如此,没有故事,就只是砖、瓦、道路,有了故事,才会成为文化。
建议重新定义历史名城标准
具备什么样的标准才能被评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如果不符合标准,是否需要退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行列?
对于这些问题,委员们有着不同的看法。
“2011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全国调查,发现当时有13个城市的历史文化街区消失,18个城市只保留一个历史文化街区。相关地方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按照有关规定,要有两个历史文化街区才有资格进入历史文化名城,为什么不退出?”
“但如果是规定本身太教条,也可以修改。”
座谈会上,对于全国政协委员俞金尧强调的名城名镇退出机制,一些委员表达了不同意见。
全国政协委员马东平认为,在我国西部地区,受到自然、社会、历史等多种原因的影响,历史文化街区现状堪忧,但是像敦煌这样具有重大意义的名城,如果因为街区而被取消历史文化名城资格,对于寻求国家历史记忆和彰显民族文化,都将是莫大的缺憾。
“对于各民族交流交融发生地以及建构中华民族共同体示范地,可考虑作为申报标准的增项。”马东平建议。
冯骥才认为,历史文化名城的“清单”制定已经过去了30多年,对其定义和内涵需要重新认定,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人故居等反映历史文化内涵的部分添加进去。
一些委员建议,国家应当对一些位于贫困地区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给予政策支持。
全国政协委员张妹芝提到,河北一些名镇名村多在贫瘠的太行山区,政府投入成为瓶颈,建议中央财政应建立专项补助资金,分门别类,逐层分担这些城镇的保护责任,对在名城名镇保护作出贡献的居住者也要予以扶持。
全国政协委员李修松注意到,在全国134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有6县(市)属于国家级贫困县。他建议国家对这6县(市)予以支持,促使其抓住机遇,发展文化旅游等相关产业,摆脱“双困”,实现“双赢”,走出一条锐意创新、具有自身特色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