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旅游景区监管逐渐走向制度化常态化
对话人
中国科学院旅游研究与规划设计中心主任助理 齐晓波
中国未来研究会旅游分会副会长 刘思敏
《法制日报》记者 赵 丽
记者:随着全国多数地区天气持续升温和“五一”假日的来临,旅游市场也逐渐迎来旺季。为此,文化和旅游部精心准备了一份《“五一”假日旅游指南》,其中明确提到“假日出游,平安第一”。近年来,景区内游客意外受伤的事件时有发生。
齐晓波:游客伤亡事件除了旅游人数基数增长原因外,还存在导致游客伤亡的“三大杀手”:游客自身安全意识缺乏、景区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缺失、旅游机构违规运营。
记者:刚才提到,景区设施及安全管理缺失,是游客伤亡事件增加的一大原因。那么,就实际情况看,一些景区在安全管理上是否还存在盲区?
齐晓波:目前一些景区在安全管理上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小长假、黄金周游客人数剧增,突破景区安全容量上限;景区护栏、围杆等安全设备老化失修;安全提醒、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一些危险性项目缺乏相应的操作培训和安全指导等。
记者:目前,游客如果在景区受伤,责任认定一般由游客和景区协商,也包括旅游投诉部门调解,但对一些不能达成一致的,可能通过诉讼解决。
刘思敏:游客购买了门票,与景区之间形成了合同关系,景区就有保证游客安全的义务。这个义务分为两方面,首先景区相关的设施要比较完善;其次是要有软件上的相关提示。完成了上述两点,应该说景区尽到了安全保障和提示的义务。
齐晓波:关于这类事故的责任认定,目前还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取证困难、判定主要责任方的很多依据缺失、获取赔偿程序繁琐等。
记者:目前我国游客正朝散客化、个性化发展,登山、探险等旅游产品以及高风险旅游项目不断兴起。这些是否增加了旅游安全风险,加大了景区安全监管和服务保障的难度?
齐晓波:近年来,因为户外游、探险游等引发的安全事故逐年增多,尤其是自发组织的自驾越野游、户外探险游带来了很大程度的旅游安全风险,也为景区增加了安全监管难度。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近年来,一些地形较险、面积较大、存在管理盲区或有未开放区域的景区,不时发生安全事件。
防止安全事件,首先要从游客自身做起,加强旅游安全意识宣传和探险知识的普及。同时,需要健全户外探险的准入制度;其次,要完善游客意外伤害保险体系,建立相应的紧急救援体系。
记者:随着旅游活动的普遍性和日常性,加强旅游安全监管也成为必然要求,很多地方将旅游安全监管纳入地方政府综合考评体系。同时,一些城市还设立了旅游警察、旅游工商分局、旅游巡回法庭等机构,为旅游安全监管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齐晓波:随着旅游法、《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的出台,旅游安全监管模式权责也在逐渐清晰,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政府、企业必须承担的旅游安全责任。在实际工作中,旅游安全监管工作需要防患于未然,需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意识和安全培训工作,做好预防机制。同时,可以通过科技手段和智慧景区建设,为游客提供准确、详细的信息,全方位保障游客安全。
刘思敏:旅游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制度已经有了,只要落实就行,也就是实现安全管理常态化。目前我们一直在倡导全域旅游,全域旅游依赖的不是旅游部门的监管,依赖的是一个由政府主导的、全面的社会管理。整个社会公共安全管理的水平提高,也就是说把旅游监管实际上变成整个社会的公共安全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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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邵希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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