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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2017年主动发布政务信息1972条

2018年04月02日 13:41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日讯(记者成琪)近日,国家文物局发布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显示,2017年全年共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发布政务信息1972件。值得一提的是为推动文物信息资源共享,满足公众研究欣赏传统文化需要,利用互联网手段“让文物活起来”,2017年12月,国家文物局在政府网站(综合行政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开346.13万件(合235.43万件/套)全国博物馆馆藏珍贵文物信息。公布的信息从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登录的珍贵文物信息中提取,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有博物馆,内容包括文物名称、年代、类别、收藏单位、普查登记号等,并提供各项指标的查询、检索功能,方便社会公众研究、利用和监督。

  

  报告表示,2017年,国家文物局抓紧开展了信息资源目录编制,集中整合政务信息系统平台,自查自检,关停或暂停7家系统平台,建成国家文物局政务服务综合管理平台,该平台的信息公开、公共信息服务版块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板块基础上进行了优化整合。综合行政管理平台于2017年12月15日上线试运行后,与政府网站保持同步更新,同时进一步推动了国家文物局行政审批办事流程、办事结果透明化,今后将作为信息公开主平台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功能和公共信息服务能力。2017年11月16日,国家文物局和公安部在陕西省西安市正式向国际、国内社会公布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该平台具有被盗(丢失)文物信息数据的采集、汇总、发布、浏览和查询等功能。各级文物部门和公安机关可通过平台录入被盗(丢失)文物信息数据,并导入国际刑警组织被盗艺术品数据库,提醒各国文物商及博物馆不得购买和收藏这些被盗(丢失)文物,同时社会公众获悉有关被盗(丢失)文物线索,可在平台内直接举报,畅通了全社会监督的渠道。  

    

  国家文物局政务服务综合管理平台

    

  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 

  报告显示,在2017年主动发布的1972件政务信息中,依照事务类别分为:政策法规6条,行业标准4条,机关政务2条,预算财务2条,调研宣传2条,保护工程659条,考古发掘334条,世界遗产293条,博物馆管理164条,保护科技67条,社会文物4条,交流合作1条,教育培训39条,执法督察11条,安全监管309条,党务工作31条,人事信息26条;财务预决算更新18条。新增行业标准栏目,并更新79条,机构设置及其他重要栏目共更新162条。根据要求新增派驻机构相关栏目,转载文化部派驻监督相关信息,共27条。2017年,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政府信息约2904万人次,比2016年度增加7.5%。

  

  

  

  

  2017年,国家文物局政府网站全年信息主动发布量7795条,比2016年增加1751条,日均增加信息量6.8条。截至2017年12月31日,门户网站主站总信息量81944条,政府网站信息检索为全文检索方式。2017年国家文物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55件。均受理并在法定时限内回复申请人。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行政审批信息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基础资源信息方面。

  2017年,国家文物局共接受公众有关信息公开咨询人2108次,其中现场咨询14人次,电话咨询522人次,网上咨询(包括局长信箱、留言板等)1572人次。

  

  2017年,国家文物局建立了新闻发布会制度,全年举办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1次、国家文物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6次。组织多次文化遗产公开课。局领导接受采访活动11次。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9次,回应公众热点或重大舆情2次。

  

  国家文物局新闻发布会现场

  报告表示,2018年,国家文物局将组织首届全国范围内的信息公开业务培训 ,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制度,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指导、督促各部门按要求,及时、准确公布政府信息。在依申请公开信息方面,制定依申请公开信息答复流程和模板,及时答复,严格把关,责任到人,明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信息界限,明确应重点公开的信息类型,加大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力度,提高行政许可事项的主动公开率,编制并公布国家文物局主动公开信息目录。此外,还将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向社会及时公开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文博领域信息,让公众及时了解重要决策和重大事件发生发展过程,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责任编辑:林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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