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着眼于重塑城乡关系,重构乡村形态的战略之举。乡村不同于农村,其生产生活方式更加都市化,体现现代文明。乡村区别于城市,其生产生活空间更加生态化,留住田园风光。乡村振兴的核心要义是探索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模式。”连玉明表示。
在连玉明看来,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创新乡(楼盘)村治理体系,实现乡村善治是关键。当前,乡村治理主体弱化、对象多元、道德失范、环境复杂。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蔓延,甚至部分农村基层政权、基层组织出现黑恶化。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猖獗,治安形势严峻。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高发,乱建庙宇、滥塑宗教造像屡禁不绝,利用宗教干预公共事务问题突出,社会秩序受到干扰和破坏。这些问题,表面上看是乡村治理水平和能力的直接反映,本质上是传统农耕文明价值观受到挑战,文明乡风弱化,乡村文化衰落的结果。
“乡村治理与乡村的历史传承和文化传统密不可分。不忘本来的同时更要吸取城市文明和外来文化的优秀成果,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才是乡村善治之根本。从这个意义上看,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以新乡贤文化推进乡村社会治理,为乡村振兴凝聚更强大的正能量,是探索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的重要突破口。”连玉明说道。
连玉明具体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以新乡贤文化挖掘、传承和厚植乡村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和文明乡风。新乡贤文化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延伸,是乡村地域文化的标识,是连接城乡、维系乡情、传承乡风的精神纽带。新乡贤文化根植于乡村,覆盖面广,认同度高,影响力大。充分发挥从乡村走出去的现代乡贤的独特人文道德价值,以他们的资历、经验、学识、专长、技能、财富、文化、影响参与乡村治理,把城市文明、工业文明、信息文明、生态文明带回乡村。通过倡导文明乡风、传承地域文化,教化乡民、反哺桑梓、泽被乡里、温暖故土、凝聚人心、涵养文明。推进新乡贤文化和乡村社会结构有机融合,逐步建立健全乡村居民利益表达机制,提升乡村居民参与治理乡村事务的能力,构建兼具乡土性与现代化的乡村治理新模式。
创新干部返乡、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的“四乡”模式,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传统的“告老还乡”和“上山下乡”运动,从某种意义上讲,对现代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具有一定的启迪。让那些与乡村有着血肉联系、对乡村充满深厚感情、经历了城市文明和工业文明的熏陶与洗礼、有能力推动乡村振兴的贤达人士回到乡村,让
他们成为乡村振兴的带头人,成为乡村文化的推动者和乡村治理的引领者。鼓励和支持干部返乡,引导有威望、有经验、有能力、有意愿的退休干部回到故乡,并成为乡村“社区领袖”,把城市的先进理念、要素资源、人力资本、知识经验运用到乡村治理之中,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鼓励和支持市民下乡,引导市民长期租用农村空闲农房和农地资源,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激发乡村发展的内在活力。鼓励和支持能人回乡,引导在外创业有成、热爱家乡的创业能人、社会贤达返乡创业,带动村民创业就业,提高产业发展的创新力和竞争力。鼓励和支持企业兴乡,引导有社会责任感、有经济实力的企业家到农村投资兴业、扶贫济困,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建立新乡贤文化中心,让现代贤达人士回得去,有事干,留得住,有奔头。在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上,要重点繁荣兴盛乡村文化,焕发乡风文明。其中,建立新乡贤文化中心是重要抓手。新乡贤文化中心既是传承文化的载体,又是服务群众的平台,更是乡村治理的阵地,在凝聚人心、教化民众、淳化民风中具有重要意义。要采取政府、社会、乡贤共建共管的新机制,形成乡贤发挥作用的新模式,探索建立城乡融合发展的新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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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园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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