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春运时节,选择乘飞机回家过年的人越来越多,有不少旅客携带或多或少的行李回家过年,喀什机场在此提醒您:乘机请勿好心帮他人带托行李,以免给自己及他人带来不便。
2014年1月23日,旅客张先生在机场办理乘机手续时,另一位旅客自称是转业军人,与张先生搭乘同一航班,与张先生说明自己已经多年没有回老家探望父母,此次出行带的行李太多,请求张先生帮忙为其托运一件行李,好心的张先生立即答应了。在帮这位旅客托运行李的过程中,安检人员发现行李内装有手机,根据民航局规定:锂电池不能托运,须放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手机内装有锂电池,因此不能托运。在登机的过程中,张先生想将手机交还本人,可一直找不到那位旅客。张先生迅速向机组人员反映了情况,机组人员了解情况后,为保证航班安全,决定立即启动客舱、货舱清舱程序。在工作人员的协作配合下,登机的旅客全部下机,重新经过安全检查后登机,行李监装人员在货舱中找到了那件无主行李,行李随后被机场公安民警带走检查。
根据我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规定:利用客票交运或者捎带非旅客本人的行李物品的,由民航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警告,没收或者扣留非法所得、非法携带物品,可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喀什机场在此提醒您,为了航班、其他旅客的安全和自身利益的考虑,请勿为他人捎带或托运行李。
(责任编辑:缪杰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