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空军“枭龙”战机
据俄罗斯军事评论网4月20日报道,中国成都飞机工业公司(成飞)研制的FC-1“枭龙”轻型多用途歼击机从2010年开始批量装备巴基斯坦空军,代号JF-17“雷电”,随后开始亮相国际舞台,一直备受关注。中国正在为枭龙战机研制国产发动机,代号WS-13“泰山”,系RD-93的中国版本。
JF-17由中国成飞和位于卡姆拉市的巴基斯坦航空联合体联合批量生产。2010年巴企业组装的两架飞机参加范堡罗航展,成为这种新型歼击机在国际航展上的首次公开亮相,尽管其验证机早在2003年就已在中国首飞。此前其“真身”从未出现在航展上,哪怕是在珠海航展,也只是以模型的形式露面。
俄媒称,重达10吨、配备相对先进航电设备和武器系统的JF-17轻型歼击机很快就被记者戏称为“21世纪的米格-21”。确实,JF-17就是以苏联传奇歼击机米格-21的中国版歼-7的传承者在中国诞生的,但它能否像米格-21一样风靡全世界,还需要时间来验证。目前只有巴基斯坦空军采购JF-17,有关中国空军的采购意向暂时还不得而知。不过,已经有一些国家对这种飞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主要是传统上主要采购中国制造的物美价廉的歼击机的国家,他们财力有限,无法购买西方生产的较为昂贵的飞机。JF-17在范堡罗航展上的首秀可以说正是中国和巴基斯坦共同努力,向国际市场积极推荐这种产品的开端。
中巴JF-17轻型歼击机的研发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当时巴基斯坦空军开始考虑装备新型歼击机,替换当时已经老旧的F-6(苏联米格-19的中国版),以及也将逐步退役的F-7(米格-21的中国版,其F-7P型号大量供应巴空军)歼击机。在“佩刀II”项目框架内,中巴研究了使用西方现代化设备彻底升级F-7战机的可行性问题,并且吸引美国格鲁曼公司参与。1987年1月中巴美签订三方联合研发合同,但是结果令人沮丧,飞机不仅在价格上比美国向巴基斯坦推销的单价1300万美元的F-16还贵,而且在技术战术性能和使用能力上也不如F-16。1989年美国政府对华实施制裁,禁止美国公司与中国合作,格鲁曼公司被迫退出合作项目。在失去美国伙伴的情况下,中巴继续推进“佩刀II”项目的努力未能成功。
1990年美国开始对拒绝加入核不扩散条约的巴基斯坦实施制裁,从而使中巴两国都没机会得到必要的西方航电设备。与此同时,中国成飞也在单独进行F-7后继机型的研制工作,工程代号“超-7”。1992年2月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公司建议巴基斯坦在投资对等、风险共担的条件下参与项目合作,计划在第一阶段为“超7”配备中国自主研制和生产的航电设备和武器系统,同时充分考虑日后采用西方产品的可行性,规定将来由已经拥有维修中国歼击机和零配件生产经验的巴基斯坦航空联合体组装量产型飞机。
1994年初,巴空军接受了中方建议。1995年1月双方签订相关意向协议。1998年中巴签订联合研制和生产新型歼击机的政府间协议,正式规定其在中国的代号为FC-1。“FC”是“Fighter China”(中国战斗机)的缩写,表明它是中国自主研制的第一种歼击机。1999年6月中巴双方签订“硬合同”。但是随后再次遭受打击,印巴卡吉尔冲突致使巴基斯坦再次遭到西方制裁,使一系列潜在的欧洲先进航电设备供应商无法继续参与该项目,其中包括法国萨基姆通信公司和汤姆逊公司,以及英国BAE系统公司。